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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十佳女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8 10:08:00

  为建设和谐校园,表彰我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教育工作者,激励广大女教师立足岗位建功成才,我校决定开展十佳女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十佳女教育工作者10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女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期女性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效显著。

  3、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策划、实施本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务。

  五、评选方法

  1、各年级、初中、附小从本级部女教师中推荐3名候选人,各处室从全校所有女职工中推荐3名候选人,报领导小组。

  2、教代会期间,由各代表团组织在所有候选人中推荐出十佳女教育工作者,其余候选人为优秀女教育工作者。

  3、“三八”节前夕, 对十佳女教育工作者及优秀女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临沂大学附属中学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