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教师的培训
1、让教师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
2、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4、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凡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其进行补训。
5、对教师的培训内容应包括责任意识与法制意识的教育、学生应知应会的六种安全教育内容。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培训会议,违者按照校规进行处理。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
二、对学生的培训
1、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初步掌握避险方法,具备自救能力。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预防传染病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教育等活动。
3、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各班组织安全主题班会。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教职员工和年级学生大会,通报安全事故原因,适时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