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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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十九中学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7 12:00:00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鲁教安字[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终止开展中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临教安[2018]15号文件关于校园欺凌防治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涛

      副组长:吴科章 宋佑胜 安祥文 张孝军 张超

      成  员:陈淑民 凌斌 杨传珠 张 科 高飞 刘强 公衍国 刘聪颖 孙玉霞 马金涛 邓文立 于然丰 刘学荣 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安全科,张孝军任主任,刘强、公衍国任副主任。

      工作职责:

      组  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全科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各班级安全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利用班级家校群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恶劣影响。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临沂第三十九中学出入校园管理规定》,校门口来客登记,履行登记手续。

      2.各班级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各年级要经常对本年级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及文明习惯教育,指导、协助班主任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4.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 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制止,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和年级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或年级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由学校德育处协同年级组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的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青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安保人员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 报警。

      7.学校领导、值班领导、安保人员或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进入校园的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保护在场师生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8.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9.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10.值班领导、德育处、安全科、年级主任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市教育局领导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间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级组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德育处处。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县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4.学校第一时间成立由德育处、安全科、年级组、班主任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特别是受欺凌同学家长的安抚工作,确保事件处理不会造成新的伤害隐患。

      七、职责分工

      1.安全科:(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落实好《临沂第三十九中学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应事先电话联系被访人员同意后凭出入证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2)加强校园安全巡查。(3)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2.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及值班教师与值班班级要加强值班和校园巡视,及时处置突出事件,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3.德育处: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会同年级组处理打架、敲诈勒索、偷窃等事件。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会同安全科做好各班级安全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等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恶劣影响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的通告》,让学生明白“违法必究,冲动必受惩罚,违纪就要付出代价”。

      4.办公室:根据《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会同分管校长,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恶劣影响。

      5.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

      6.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人为投毒事件。

      7.年级组: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校园欺凌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校园欺凌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3.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办公电话:7671670,8290590

                                                                                                            2018 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