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蒋 涛
分管责任人:陈淑民
直接责任人:李长征 刘 强 王晓磊 于然丰
二、预防措施
(1)坚持楼道值班制度,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楼道口有专人执勤;学生较多,楼道较窄的学校,应实行错峰下课。学生经常活动的关键部位、场地,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
(2)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学生集体上下楼时,各班学生行走线路固定,依次、有序地上下楼;学生集体下楼时一律不准上楼,学生集体上楼时一律不准下楼;
(3)保证楼梯应急照明灯正常使用,楼梯地面画出中线,墙壁张贴警示标识和提示语;
(4)定期检查楼梯和扶手的可靠性,及时消除隐患;
(5)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常识的教育,破除迷信,并制定停电的应急措施,教育学生遇突发事件不惊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三、应急措施
(1)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学校校长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市教育局。
(2)全体教师主动、积极参与事故处置,迅速有效地疏散学生;将受伤师生送到医院救治,陪同、照看师生,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无法及时判明伤病情的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请求区委、区政府成立专家组进行会诊。
(3)迅速查清现场状况,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并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师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在抢救伤员过程中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家长安抚工作。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