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青年教师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大胆改革、争创一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推选我校第八批临沂市教学新秀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具备相应条件的现任教师,均可参加临沂市教学新秀评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可以参加评选,要求自2019年秋季以来每周兼课达到4节以上(含4节)。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临沂市教学新秀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历达标(中等职业学校中技能性强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实际任课3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2019年9月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本学段教师资格,学历达标,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任教班级教学成绩处于学校领先地位。
5.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近5年至少取得下列1项成绩(证件材料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
(1)获得市级教学质量奖;
(2)获得临沂市政府教学成果奖;
(3)执教市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获得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以上、市级教学基本功(技能大赛)评比一等奖以上;
(4)市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市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及市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以上各奖项的前两位作者);
(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获省级课程资源评比二等奖以上(只限逐级评选推荐、严格限额申报的获奖课程资源);
(6)在市级教学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或典型发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三、推选程序
1.个人申报,逐级评选、公示、推荐。临沂市教学新秀须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市教育局逐级评选产生。学校根据市定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推选方案。
2.学校于12月12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报送有关材料。
四、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局名额分配,我校有2名候选人资格。全市将在660名参加市级教学新秀的教师中遴选,经市评审组组织评选后,最终确定临沂市教学新秀人选550名。
五、材料报送
学校于12月12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报送材料要求:
1.《临沂市教学新秀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
2.参评有效证件限报3件以内。
3.参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同报送,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盖章)。
4.学校填写《第八批临沂市教学新秀汇总表》,加盖公章。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临沂第三十九中学市级教学新秀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审工作。
组 长:蒋涛
副组长:吴科章 张孝军 陈淑民 孙玉霞 田祥军
成 员:各科室、年级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材料审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文立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