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年级部,全体师生: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特就冬季用电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问题,彻底消除用电安全和火灾隐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自由散漫思想。
2、禁止任何人在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公寓、教室等办公、教学、后勤服务场所私接和使用自备取暖设施或其他大功率用电器。
3、发热用电器要远离可燃物,并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要求操作和使用,如用电器上不得覆盖任何物品。
4、时刻牢记最后离开房间的师生必须检查是否关闭室内用电器电源。
5、知道周围灭火器、消防栓位置,能够正确操作使用,并能正确处置早期火情。
6、各处室、年级部定期对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场所设备进行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并对所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7、学校总务处和保卫科要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用电安全大检查
8、各处室、年级部于今明两天自行清理违规用电情况,12月2日上午学校组织总务处、保卫科进行集中清理第一次检查。
9、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处室、年级主任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相关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确因天气寒冷需要增加用电器的,须由使用单位申报,经专业人员核查,由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2016年11月30日